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8-04-03 点击数:

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

苏教办职函﹝2018﹞3号


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

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

各设区市教育局、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:

现将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厅函〔2018〕10号)转发给你们,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,请一并贯彻执行。

一、认真组织申报第三批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

请各市组织有条件、基础好、有意向的单位参与申报,每个市可推荐2所职业学校,并优先推荐已被列为江苏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的职业学校,鼓励校企合作基础好的市以设区市为单位整体申报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可直接申报。请申报单位于2018年4月20日−28日登录教育部指定网站在线提交任务书和实施方案,并同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任务书与实施方案一式2份报送至省教育厅。

二、做好第二批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年度检查

请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、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、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、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、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、江苏省常熟中等专业学校、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、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、盐城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9家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,按通知要求认真完成试点自检,于2018年4月20日−28日登录教育部指定网站(网址同上)在线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自检报告扫描件及相关佐证材料。

三、切实做好第一批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验收总结

请无锡市、南通市、常州市科教城、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、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、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、南通职业大学、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、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9家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,按通知要求认真完成试点总结,于2018年4月20日−28日登录教育部指定网站(网址同上)在线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总结报告扫描件及相关佐证材料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1.管理平台登录账号实行分级管理。第一批、第二批试点单位的登录账号继续使用2017年度使用过的账号,第三批试点申报单位由省教育厅分配。

2.认真做好案例总结工作。请每个设区市结合本地市级以上试点工作,从政策支持、组织保障、显著成效等方面总结1个市级层面的工作案例;请每个教育部试点单位从人才培养、招生招工、队伍建设、实习实训、管理创新等方面总结2−3个试点单位层面的典型案例,案例控制在1500字以内,于2018年5月5日前将电子版报至省教育厅,并上传管理平台。

3.设区市、职业学校相关材料报至省教育厅职教处,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相关材料报至省教育厅高教处,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。

省教育厅职教处联系人彭召波,电话:025-83335667, 电子邮箱:jsxdxtz@163.com

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王建军,电话:025-83335556,电子邮箱:wjj@ec.js.edu.cn

省教育厅办公室

2018年3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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