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江苏省职业院校首批1+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9-04-19 点击数:

关于做好江苏省职业院校

首批1+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

各设区市教育局,各高等职业院校:

请各单位根据教育部职成司《关于做好首批1+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司函〔2019〕36号)精神,对照“试点院校范围和条件”的相关要求,及时与培训评价组织做好工作对接,咨询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其标准、培训考核条件建设等方面问题,了解证书内涵。请将试点专业名称、试点证书等级、试点学生规模等情况(参照教育通知附件2),于4月28日前报省教育厅职业教处,邮箱:wanw@ec.js.edu.cn。联系人:省教育厅职教处万炜,电话:025-83335623。

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

2019年4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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