课堂教学督导组工作要求

作者: 时间:2020-09-08 点击数:

为了进一步落实《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督导工作方案》中对教学工作的督查和指导,提升常态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水平,及时发现日常教学中存在的问题,总结教学实践的经验,自本学期起特成立课堂教学督导组,开展针对课堂教学环节的自我督查和指导工作。

.成员构成

1.负责学校督导工作的校级领导

2.分管教学工作的校级领导

3.督导部门、教学管理部门、教师发展中心的行政干部

4.各系系主任及部分副主任

5.部分教学研室主任。主要包括有市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,或在省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中获奖的,或指导(参加)省级技能大赛获奖的。

.组织架构

 长:姚峰

副组长:孙荣宝、高磊、姜峰

督导组成员:孙荣宝、高磊、姜峰、张翠红、冯冬梅、马原、陈琴芳、周会林、陈阳、杨宇净、薛飞、贾凌燕、徐晓云、黄菲、戴颖、马越、盛莲莲、张勇、张镭镭、成倩、薛美红、吕志攀、李宝玉、刘玉琴、金兢、张二网、沙牧秋、王强、李玉荣、金捷、郭海荣

.工作内容及要求

1.督导组成员每学期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推门听课任务。其中,督导室的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。其他成员听课不少于10节。推门听课时间从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开始至学期末的考前复习周截止。本学期因疫情原因开学推迟,听课的最低节数减半计算。

2.每次参与推门听课的督导小组,以2-3人为宜,原则上不低于2人,小组的形成采用指定组合与随机组合相结合的方式。

3. 听课结束后,听课小组应对本节课提出总体意见和建议,并推选一名代表与被听课教师开展反馈工作;并及时将填好的《教学督导听课记录表》交督导室存档。

4. 听课结束后,应及时告之其他督导成员,以免多次重复被听课。每学年要力争做到全体专职专任教师推门听课的全覆盖,在此基础上,重点抓好40岁以下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督导工作。

5.对于推门听课不合格课程,督导室将组织力量开展后续的指导和整改工作,并通知相关系、部,纳入到当学期的教学质量考核中。

.质量与考核

1. 认真履行督导员工作职责,教学评价中肯,有效促进教师提高教学质量。

2. 督导室每学期对教学督导员工作完成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,并据此给予相应的专项报酬。

3. 每学年督导室对课堂听课督导组的成员进行更新和调整。








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

督导室

2020年9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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