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/2022学年第二学期校教育教学督导组成员工作要求

作者: 时间:2022-02-28 点击数:

为了进一步落实《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督导工作方案》中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督查和指导,提升常态化教学及学生管理的质量和水平,及时发现日常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,总结实践的经验,自本学期起特成立校教育教学督导组,开展针对日常教育教学管理环节的自我督查和指导工作。

一.组织架构和成员

组 长:姚峰

副组长:崔琪、孙荣宝、姜峰、朱辉、杨宇净

督导组成员(督导室):张翠红、冯冬梅、张学琴、郭海荣。

督导组成员(行政部门):马原、黄菲、许鸣峰、王祥、陈琴芳、张勇、周会林、钱云红、王强、史有萍、徐晓云、戴颖、马越、曹金融、薛飞、张镭镭、陈薇、陈云、盛莲莲、何莲莲、丁也、吕志攀、邱源。

督导组成员(教师):刘玉琴、张二网、薛美红、李宝玉、金兢、沙牧秋、成倩、王贵发、金岚、金晶、李玉荣、金捷、成姝姝、周全。

二.工作职责及要求

1.督导组成员每学期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推门听课任务。其中,督导室的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。行政部门听课不少于10节。教师听课不少于6节,推门听课时间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开始至学期末的考前复习周截止。

2.每次参与推门听课的督导小组,以2-3人为宜,原则上不低于2人,小组的形成采用指定组合与随机组合相结合的方式。

3.听课前首先检查每位老师的教学资料(课程标准、教材、授课计划、教案);听课过程中,重点关注教师的信息化手段应用和课程思政,同时关注德育内容的督导,包括班级环境、学生仪表礼仪,课堂常规执行情况等。

4.听课结束后,听课小组应对本节课提出总体意见和建议,推选一名代表与被听课教师开展反馈工作;并及时将填好的《教育教学督导听课记录表》交督导室存档。

5.听课结束后,应及时告之其他督导成员,以免多次重复被听课。每学年要力争做到全体专职专任教师推门听课的全覆盖,在此基础上,重点抓好45岁以下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督导工作。

6.对于推门听课不合格课程,督导室将组织力量开展后续的指导和整改工作,并通知相关系、部,纳入到当学期的教学质量考核中。

三.质量与考核

1.认真履行督导员工作职责,评价中肯、客观科学,有效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。

2.督导室每学期对督导员工作完成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,并据此给予相应的专项报酬。

3.每学年督导室对教育教学督导组成员进行动态调整。

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

督导室

2022年2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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