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—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督导方案

作者: 时间:2017-11-23 点击数:

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,了解教学动态,有效促进青年教师成长,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,全面改进和提升课堂教学质量,特制订本学期教学督导方案。

一、实施目的

以审视现状入手,以指导提高为目标,通过教学督导活动,深入了解青年教师的备课、上课情况,形成严格管理、认真教学的良好校园气氛,促进和强化教师树立上好每一节课的教学理念,扎实有效地提升课堂教学有效性,规范学校教学常规管理。

二、实施方案

1.督导对象

近三年 (自2014年8月)入校的教师共35人


2.督导时间

2017年11月22日:公布督导方案,召开督导人员会议

2017年11月27日 ——2018年1月10日:听课督导


3.督导方式:推门听课。每三位评委为一组开展推门听课。由教科部按照督导对象的课表,统筹安排听课时间和听课督导人员,形成最终听课安排表。由校务部统筹安排,并提前一天通知听课督导人员。


4.督导评价:教学督导评委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规定,检查教师的教案、授课进度、学生作业,同时听取学生意见,与被听课教师交换意见,发放《学生评教意见表》(听课时发放,每位学生一张),填写《课堂听课记录表》(每位督导听课时填写一张)、《教案检查记录表》、《作业检查记录表》,并最终形成《教学督导情况反馈表》(每组听课督导一张),形成评价和督导意见。由校务部汇总,并出具《督导简报》,通报本次督导评委听课节数,被听课教师人数及优秀课、良好课、合格课、不合格课所占比率,同时公布被认定为优秀课的教师名单(约20%)。

对于不合格课( 包括出现教学事故的课),教学督导评委应及时报校务部、教科部,被认定为不合格课的教师,不得参加学期教学评优。由与该教师专业(学科)相同或相近的教学督导评委跟进督导,帮助其找出原因,促进其尽快改进。一学期内将再次组织专家随堂听课,若仍被评为不合格课,在编人员停课一学期进行学习进修,同时按待岗处理,劳务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。

在教学督导听课中被认定为优秀课的教师,一年内可以免教学督导听课。

附件一:教学督导情况反馈表

附件二:课堂听课记录表

附件三:教案检查记录表

附件四:作业检查记录表

附件五:学生评教意见表

附件六:督导听课安排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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